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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也需要权力

1999-12-2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报载,前些日子,浙江公民沈柏虎发现钱塘江标准堤塘工程质量有问题,向有关部门举报,可有关部门推三阻四没人过问,最后沈柏虎还是通过关系向一位省领导做了反映,惊人内幕才得以曝光。由此笔者想到,公民监督是需要权力的,没有权力,想监督也不如想像中那么容易。

公民实行监督权首先应有知情权,也就是说,要从制度上保证普通公民对一些被监督对象的情况有所了解。譬如说政府官员的从政行为、家庭收入等,应该有一定的透明度,不然,老百姓凭什么知道某官员为政不廉呢?

公民监督的权力还应该包括质询权,即向有关部门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后,有关部门调查了没有,举报人应有权过问,且对有意压案不办的部门责任的追究,举报人应该有权向一个专门机构提出自己的意愿。

公民监督的权力最重要的是,举报人的工作、家庭及生命财产安全应依法不受威胁,这一点实际上是作为举报人的公民最想得到的。如果举报没看到结果,饭碗倒早被举报人敲掉了,这大概搁在谁身上都不情愿。

公民的监督是整个监督机制中重要的一块,依靠群众的力量也是我党搞好各项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。正是从这样的角度来认识,切实给公民以监督的权力实在是当务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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